新泰市石莱镇东石莱四村村民
王泗江,男,64岁。2015年2月5日,王泗江在石莱集上卖菜板,收拾摊子时发现地上有个钱包,他拾起来在摊子边等到下午5点多也没有人来找。临回家时他嘱咐邻近卖肉摊主和周边的人:如果有人来找,就到他家里找。回家后,王泗江与妻子打开钱包,里面有一个身份证、2张银行卡和7600元现金。虽然王泗江经营木材加工生意,但一年下来也挣不多,赶集一天才挣50多元。但是想到失主一下子丢这么多钱,肯定非常着急,连年也过不好,他便对妻子说:“这钱咱不能要,得赶紧想办法找到丢钱的人。” 妻子也非常支持。到了晚上,王泗江的闺女女婿打来电话,告知失主是东石莱一村的王磊。原来王磊与妻子带了8000元买年货、买家具,不慎掉了钱包,一路寻找,找到王泗江卖菜板的地方时,卖肉摊主告诉他:王泗江拾到一个钱包。王磊心里犯了难,与王泗江不认识,能不能要回来?他带着疑惑来到王泗江家,却发现钱物一样不少。王磊非常过意不去,拿出1000元表示感谢,王泗江婉言谢绝。拾到巨款不动心,对王泗江来说绝非偶然。他长期经营木材生意,一贯坚持诚信经营,童叟无欺,有时顾客在他这里丢了东西,他都会妥善保管起来,物归原主。2014年11月,洪沟村的陈明同送来一批梧桐树,卖了1000元,临走时把钱落在了账本里。王泗江发现后,立即给陈明同打电话,将钱交给他。事后,别人问起来,王泗江说:“钱不是自己的绝对不能要,花了心里也不得劲。” 2015年王泗江被评为“山东好人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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